以她的聰明,她應該可以更好。
以我們的交情,他應該常和我聯絡。
以我對她的付出,她應該用相同的方式回報。
以我這樣對人好,她不應該這樣誤會我。
對他人有期待是好事,因著高標準期待,對方也許會有好的表現,老師對學生有高標準期待,學生可能因此有對自己更加有信心。但另一方面,對於別人的高標準期待,當別人達不到自己的期待,就常是自己苦惱的根源。人常是寬以律己,嚴以待人,總把自己的標準尺放在別人身上,細細衡量,對於自己所犯的過錯,總是視而不見,或找盡藉口遮掩。期待別人的同時,當角色置換,那給別人的標準卻是自己達不到的。
人很難接受自己所擁有的、所看到的事實,總以為可以改變什麼,父母總是希望孩子可以再好一點,伴侶總是希望對方可以再體貼一點,友人間總是希望對方可以多關心自己一點,連對交情沒那麼深的人,我們都可以希望他們把我們想好一點、對我們友善一點、有禮貌一點。為什麼就不能停下要求,接受他們原來的樣子呢?若不能接受,我們還可以選擇離開。
孩子粗心大意,也許那就是他的特質;伴侶不夠善解人意,難道是一夕之間才了解的事?友人疏遠,就接受朋友來來去去的事實;別人對我們有誤解,那就隨他們去想,每個人有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,我們沒有必要去討好每個人,企圖成為每個人心中的「好人」;別人對我們無禮、輕視,我們可以選擇遠離他們。
想改變別人,不如改變自己,調整自己的心態,接受他人不能被自己改變的事實,接受他們原來的樣子,找到彼此相處之道,發現他們的好,用自己好的部分和他們好的部分互動。我當然還沒有到聖人的境界,像有人說的,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好,等待我們去發掘,對於不投緣的傢伙,我一向是敬而遠之,這是我接受他們及和他們相處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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