蜻蜓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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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uly 24, 2008
不傷和氣
不喜歡對方的做為一定要讓對方知道嗎?如果選擇要讓對方知道,要用什麼方式講才不傷和氣?Y說我總是說得太絕對,沒有轉環的餘地。
表達了立場,卻讓對方覺得自己是在傳達對他的惡意/拒絕/否定,這樣的結果真的不是我想要的。最近處理太多例子,都是急於讓對方清楚自己的立場與底限,還學不會圓滑的表達方式,即使達到表達立場的目的,對方縮了手,自己卻覺得不安。
我是想要讓別人清楚自己的底限,不想要一直不表達,到最後才怪別人越界過深。但是阿,還在找所謂委婉不傷和氣的溝通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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