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長我幾歲,我卻比他世故,在他看來我可能可以歸納入鄉愿的等級,因為我跟他所謂的「爛人」打交道。在他的世界裡,是非黑白有一條非常清楚的界限,那曾是較年輕的我擁有的界限,因此在那些時日,好友也就常常會聽到我說哪個人很差、哪個人很過份、哪個人是敗類云云。對於那樣被我歸為黑類的人,我總是敬而遠之,因為和他們相處所產生的厭惡感常常讓我的日子不好過。我總是告訴自己,不用去喜歡每個人,也不用讓每個人喜歡我,若讓每個人都喜歡我,自己就是鄉愿、爛好人一個。其實到現在和人相處的原則仍是不變,不必去討好每一個人,多的轉變是學習怎麼在團隊裡跟不喜歡的人相處,讓自己的工作可以完成;學習到人的面貌是多元的,若優點的總合大過缺點,他就還是一個不錯的人。
有人說,對方有讓你不喜歡的缺點,其實是因為自己擁有那樣的缺點。或是說自己或多或少都有那樣的缺點,因此當對方展現出來,你會特別厭惡。說別人自大,是否是反應自己的自大?說別人怯懦,是否是因為自己也不那麼勇敢?說別人道德上的瑕疵,是否自己也不是那麼的高尚?於是我開始問自己,那條存在心中評量人的界線,是否該那麼的清楚分明,一來是自己真的就永遠都是做對的事、永遠是一個高道德標準的「好人」嗎?二來,人在不同的情境展現不同面貌,一個在工作上待人苛薄的主管,可能是一個非常慈愛的父母,對朋友有情有義的人。再者,人常受環境結構限制,不同環境會激出人不同的性格。在惡劣的環境下,常會讓人展現性惡的一面,比如在高度競爭的工作環境,常會激發人諉過、散布謠言、陷害、搞小團體這些權力鬥爭的能力,離開那樣的工作場合,他也許就不是那樣的人。
經過這些年來在不同工作場合的修行磨鍊,對於不喜歡的人,也許多了一點點理解,不再那麼憤世嫉俗地想離開每一個工作場合,不過也在同時,很害怕自己不再批評環境而變得隨波逐流,因此決定離開安逸的環境,重新再修練自己的視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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