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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October 17, 2006

有感

每當聽到別人說他們要在幾歲的時候做到什麼事,要在三十歲前拿到博士學位,要在二十八歲結婚,要在三十五歲買房子,心中總是浮起難以形容的奇怪感覺,好像人生是靠這些年紀去劃分,不知道他們取這些年齡的意義是什麼?

朋友執意要在三十歲拿到博士學位,也就是要在三年內拿到博士學位,高度壓縮的結果,開學來好幾個禮拜都拉肚子,整天匆匆忙忙、精神緊繃。再追問她為什麼一定要在三十歲前拿到博士學位,她只強調時間很寶貴,在我聽來,其實是沒有什麼絕對必要的理由。時間寶貴,但在我看來,她卻可能在遭蹋她人生中這難得當博士學生的日子。

匆匆忙忙,惶惶不知所終,是我最不願意做的事,總是會問自己,人生的目標是什麼、做什麼事會讓自己開心,只要目標確定,花多長多短的時間達到都不是問題。況且,人活著有意義就是在經歷各種不同的人事物,過程才是活著的重點,目標會達成,然後再訂下一個目標,然後享受這當中的過程,這當中交雜的人事物。佛教說的活在當下也許是很好的詮釋,享受與體驗生活過程中的喜怒哀樂,豐富自己的生命,然後學會對人理解、寬容,對自己放下。

下次再聽到別人說要在幾歲前做到什麼事,我也不會再追問為什麼。人生的道理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體悟,不同的人對人生有不同的詮釋,倒是感謝他們給我再次思考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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